法学院干部任免决定
深圳大学中层干部任免情况(自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2021年11月
免去黄斌欢同志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2022年1月
任命宋旭光同志为法学院副院长
2022年4月
免去侯玲玲同志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召开干部任免大会
2022年11月2日下午14:00,在江苏师范大学16号路602会议室,法学院于16号楼602报告厅召开干部任免大会。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刘广登,江苏师范大学组织部副部长王丰,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教职工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明新主持。
首先,王丰部长宣读了学校任命文件,任命徐丰华同志为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同时免去石岭同志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接着,刘广登书记进行了讲话。充分肯定石岭同志近年来带领法学院学工队伍取得的工作成绩,希望徐韦华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勇于担当,勤奋工作,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为学院的发展做贡献,希望全体老师增强团队意识,配合徐丰华同志开展好工作。
张明新书记做最后表态发言,希望法学院领导班子要紧密团结,事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撸起袖子加油干,希望法学院能成为学校中的名牌学院,大家共同把法学院办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上海海事大学关于朱玉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校内各部门:
党委决定:
朱玉飞同志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陈楚瑶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以上两位同志的任职日期自2022年11月17日起,试用期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
相雷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兼青岛研究院副院长;
彭海仔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以上两位同志的任职日期自2022年11月17日起。
免去朱玉飞同志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楚瑶同志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科长职务;
免去相雷同志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彭海仔同志研究生院副院长兼青岛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雷丽同志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工作部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宣布干部任职决定
2022年12月22日晚,法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龙长海主持,法学院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工参会。
龙长海书记宣读了学校干部任职文件,马波副教授、张慧春副教授任法学院副院长。
新任副院长马波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全力支持配合学院书记、院长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学院师生服务,切实推动学院的发展。新任副院长张慧春表示,感谢组织的信任、感谢全体教职工的支持,对未来充满信心,希望今后与各位教师同心同力,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将推动学院科研和学科建设迈上新台阶。
学院丁鹏院长欢迎领导班子新成员的加入,为班子注入新鲜血液,班子专业结构也进一步得到完善,大家要加强团结协助,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模式,形成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形成工作合力,为学院发展做出贡献。他希望两位副院长认真领会、坚决贯彻学校党委对学院提出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在学科发展和人才引进、专业建设、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认真履职,凝心聚力,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向前向好发展,为法学院的广大教师和学生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监察官培训学院院长兼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段计珍希望两位副院长加入领导班子后,深入谋划学院发展,踏实做好工作,把法学学科和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到一个新高度。
监察官培训学院副院长塔娜希望学院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把法学学科和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得更好。
龙长海书记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全院教职员工给予两位副院长大力支持,营造良好的氛围,为学院高水平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当前,推动法学学科和纪检监察学科高质量发展,是学院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今年是法学院招生40周年的纪念之年,意义重大。法学院在历任党政班子的带领下,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在新的发展阶段,学院也面临着新的发展任务。下一步,学院班子将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坚决贯彻落实校党委和学校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内蒙古大学“双一流”建设目标和任务要求,全力提升法学学科和纪检监察学科的建设水平,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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